慢性肾炎与妊娠之间的关系

发布时间:2016-08-12 22:01   来源:鹤壁朝歌肾病专科医院   点击:
    刘女士患有慢性肾炎多年,婚后一直想生育一个孩子,可她听别人说,患慢性肾炎的妇女不能生孩子,否则可能会有生命危险,特意向我咨询。  

    一般而言,慢性肾炎活动期、慢性肾炎伴有严童高血压、慢性肾功能不全的妇女不宜生育,因为休养对治疗慢性肾炎有重要意义。妊娠可使病情迁延不愈,甚至病情恶化,肾功能急剧减退。慢性肾炎活动期,即尿中除蛋白外,还有较多的红细胞、白细胞、管型,检验可见血中补体C3降低,表示病情不稳定,免疫反应还很活跃,此时妊娠如火上浇油,促使病情恶化。 

    慢性肾炎有大量蛋白尿者不宜妊娠,妊娠可促使血浆白蛋白下降,导致严重水肿,血容量增加,使血压升高,可导致心力衰竭。 

    患者血压高于150/100毫米汞柱者不宜生育,这种病人妊娠易发生妊娠高血压综合征,可引起高血压性脑病、子痫、死胎,也可引起心力衰竭、急性肾功能衰竭,产后大出血的发生率也很高。 

    慢性肾炎伴有慢性肾功能不全者不宜生育。肾功能不全的妇女妊娠后,肾脏可能会不堪重负发生肾衰竭、产生尿毒症,危及生命。但是,并非所有慢性肾炎妇女都不能生育,应视肾炎的类型、病情的轻重、肾功能情况而决定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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